我们是四川省泸州市农转非的失地农民我们是四川省泸州市农转非的失地农民 (我们要生活,我们要生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 总纲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第十四条……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街、示威的自由。 ……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十二号(文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38号) 文件(摘要)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法 29号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文件(摘要) ………. (八)保障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十一)严格资金管理。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建立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制度的情况通报 川办函135号 二OO五年七月五日 文件(摘要) 一. 基本情况 ……………. 全省建立失地无业农民事业保险制度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4月底,全省已有13个市(州)出台了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意见。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有35455人(含成都市、泸州市发放失地无业农民失业补助费人员);共筹集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金1417.5万元,发放失业 保险金300.3万元(不含成都市、泸州市发放的失地无业农民失业补助费),保障了符合条件的失地无业农民的基本生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主要特点 …….. (四) 从2004年1月1日起,将新产生的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执行我省现行的失业保险法规政策。凡参保并依法激纳失业保险费的失地无业农民可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对2004年1月1日以前产生的失地无业农民,则主要通过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并将符合条件的因国家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民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以上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 我们泸州市的失地农民再次呼吁,我们要生活、我们要生存、我们要正义。我们是泸州市的失地农民,于96年泸州市政府以建设城市为由,当时我们农民不懂政策,泸州市政府用高压手段,强行占用了我们的土地。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把我们安排在龙头关社区。土地是我们农民维持长远生存的命根,而安置补偿以每人为3000-9000元分级不等,青苗赔偿是按自留地赔偿,责任地的附着物概不赔偿。原来城郊农民家家都是小康户,自征地后,失地农民就变成了特困户家庭,到现在就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困难。现在泸州市政府出台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2004年2月15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泸市府法(2007) 21号文件规定,生活保障金。第七条2007年6月30日以前,男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缴费标准如下: (一) 男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的,按6000元标准缴费; (二) 男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未满50周岁的,按7000元标准缴费; (三) 男年满45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45周岁的,按8000元标准缴费; (四) 男年满18周岁未满45周岁,女年满18周岁未满40周岁的,按12000元标准缴费; 请问有关部门,我们已被占用土地10余年,最高补偿金额才9000元,现泸州市政府出台的(2007) 21号文件中要求我们按照以上的标准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请问各级领导, 10余年后我们的基本生活都很困难,现政府要求我们缴纳基本生活保障金最高为12000元。请问?我们失地农民是否还有能力补缴基本生活保障金。政府自96年占地时没有给我们一点优惠,以没有给我们失地农民任何生活保障,现在要求我们自己缴纳基本生活保障金,请问合理吗? 缴费购买基本生活保障,无论从文字语言上,法律法理上都很难 讲得通。 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钢、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两大章载 述下述两段:(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侍军人家属。 根据上述两段宪法条文,重点在“保障”一词。“保障”文字语意就 是一种无偿的赠与行为之意。用它载入宪法条文是一种国家的无偿赠 与行为。它饱含了党中央国家对人民中弱势群众深切关怀爱护之深情 厚意,是国家意志的象征之一。 缴费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不仅从语言文字上玷污了“保障”一词, 更是对上述两段宪法条文的刻意歪曲。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2007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王兆国发言中提到 土地管理法中第47条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泸府法(2006) 17号文件,在核实失地农民入低保条件时。其住房补偿不计入家庭收入,且不得以家庭财产现状作为衡量能否进入低保的条件,凡实际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水平的均应纳入低保。 (而当地政府以家里有电视、安了地砖等都不能列入低保的条件来规定)。 总的来说山高皇帝远,失地农民有苦难诉,有冤难申,任何地方有了贪官,民众不得安宁,再次呼吁,特向中央政府请求,要为失地农民伸张正义,德安民心。希望中央下令派人来泸不走官场,深入民众,对泸洲市的事情就可真相大白了。 当前,我门无社会保障,丢掉土地,花掉补偿金,温饱成难题。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我们呼吁要生活、我们要生存。要求中央对泸州失地农民解决基本生活保障。 希望有关领导能为我们失地农民作主 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全体失地农民 2007-8-24 完全正确,帅,支持 难.难.难难难难难...................,,,,,,,,,,, 顶起来 借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的东风,内地许多地方政府官员以发展经济的名义大搞政绩工程,看起来经济发展了。领导们有的高升了,有的富裕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却遭受损害,尤其在许多相对偏远的地方,他们微弱的呼喊被“主流们”的一片叫好声掩没了。曾经作为其中一员,我深感其困苦与无奈。今天我们是旁观者,但难保我们将来不会落入类似境况,所以我建议广大农民同胞们团结起来成立一个农民协会,利用法律武器,依靠党中央的三农政册,借助社会各界有良知有正义感人士的力量,保护我们的土地,延续我们的生命线。为国家长久,和谐的发展尽一份力。 团结起来,向上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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