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力论语心得:“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李守力论语心得:“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是《论语》中非常重要的一句话,也是引起很多争议的一句话。
“与”字应理解为相对于,应该把利、命、仁放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整个时代中去理解,不应只局限在这一句话中。
纵观《论语》全书二十篇,一万五千余言,全书直接或间接谈论“利”的达10余处;运用“命”字21处,其中含“天命”、“命运”语义的有10余处;运用“仁”字109处,其中含“仁德”意义的达105处。
所以,利、命、仁在孔子整个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不是平等的:孔子承认利,但不是功利主义者;承认命运的客观存在,但不是命定主义者;孔子的思想核心应该是仁。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利、命、仁三个字不能颠倒,有其内在的逻辑层次:利,是人的生命本能,也就是动物本能;命,是生命个体生长变化的特有规律;而仁,则是人的社会属性。
孔子的仁学在自然经济时代无疑是最好的治国之道。时至今日,也是无上良药。但由于儒学一统天下长达两千年,总是关注人的社会性,忽视了自然界的规律,也就是缺乏“格物致知”的功夫。
中国古代从来没有形成自然科学研究的风气,这与中国古代过于关注社会有关。道家本来是关注自然的,炼丹术是物理学化学的前身,星占是天文学的前身,气功中医是生理学的前身。但是由于道家多处于在野的地位,并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的皇帝们多是致力于农业经济,缩小贫富差别,不重视手工业的社会化发展。当然就不会产生工业文明了。
所以利、命、仁,尚不圆满,应该再加一个知字,是为:
利、命、知、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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