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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会场公开检举法院院长腐败 受到党纪处分

举报删除 精华 加锁 置顶 快速回复 引用   楼主 hexun.com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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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详细文章《法官在会场公开检举法院院长腐败 受到党纪处分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楼 和讯网友 202.111.154.*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09:37:45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楼 和讯网友 218.23.215.*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2:07:15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楼 和讯网友 220.170.19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3:42:05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18.23.215.*) 于 2006-01-10 12:07:15 发表的评论: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楼 和讯网友 220.170.19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3:42:12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18.23.215.*) 于 2006-01-10 12:07:15 发表的评论: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5楼 和讯网友 211.86.9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4:21:54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6楼 和讯网友 211.157.21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4:39:51
形势很好啊同志们,加油努力啊,司法战线上的一部分同志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7楼 和讯网友 218.94.9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5:42:43
怎么又出黄金高这种人了。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8楼 和讯网友 221.218.14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6:45:50
舆论就是好,至少能把这个事情提出来,让大家分辨是非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9楼 和讯网友 221.237.244.*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7:48:09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0楼 和讯网友 60.214.102.*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7:57:10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1楼 和讯网友 218.81.233.*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8:01:08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11.86.99.*) 于 2006-01-10 14:21:54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2楼 和讯网友 61.177.134.*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8:09:36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3楼 和讯网友 218.56.3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8:48:23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最好的党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4楼 和讯网友 202.99.16.*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8:54:37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5楼 和讯网友 222.134.105.*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9:31:23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1.177.134.*) 于 2006-01-10 18:09:36 发表的评论: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支持!

就这么办,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6楼 和讯网友 218.19.165.*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9:37:16
匪夷所思.反腐败走到如此地步是时候检讨一下了.到底是正义得胜还是邪恶得胜?这件事件的结果将会是明证.咱拭目以待.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7楼 和讯网友 221.199.135.*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9:42:20
中国只要不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这种哭笑不得的好戏将继续上演。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8楼 和讯网友 221.3.200.*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19:50:22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19楼 和讯网友 222.36.12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0:03:20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0楼 和讯网友 222.84.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0:50:29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0.214.102.*) 于 2006-01-10 17:57:10 发表的评论: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1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4:08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0.214.102.*) 于 2006-01-10 17:57:10 发表的评论: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2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7:35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3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7:58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18.19.165.*) 于 2006-01-10 19:37:16 发表的评论:

匪夷所思.反腐败走到如此地步是时候检讨一下了.到底是正义得胜还是邪恶得胜?这件事件的结果将会是明证.咱拭目以待.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4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8:17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1.177.134.*) 于 2006-01-10 18:09:36 发表的评论: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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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5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8:33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6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8:48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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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7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8:58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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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8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9:10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1.177.134.*) 于 2006-01-10 18:09:36 发表的评论: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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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29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9:21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1.177.134.*) 于 2006-01-10 18:09:36 发表的评论: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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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0楼 和讯网友 61.237.20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09:43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0.214.102.*) 于 2006-01-10 17:57:10 发表的评论: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1楼 和讯网友 221.0.60.*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15:13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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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2楼 和讯网友 221.0.60.*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16:49
上级部门是什么单位?娄底纪委和前院长有关系吧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3楼 和讯网友 218.59.58.*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24:48
中国青年报/吗福祥所写的文章非常好,捏住了线头,慢慢往外抽,终于合乎逻辑地把娄底市委给抽出来见了太阳,原来 是一幅丑恶的嘴脸。完全同意文章的观点,仅补充一点,该省纪委(如果信得过的话)应对搂低市委进行党内审查,看他们有否吃过该法院院长的贿赂。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4楼 和讯网友 221.4.251.*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35:19
我们老百姓还能看到明天吗?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5楼 和讯网友 220.163.13.*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42:09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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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6楼 和讯网友 220.163.13.*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43:18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0.214.102.*) 于 2006-01-10 17:57:10 发表的评论: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7楼 和讯网友 220.163.13.*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1:53:55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18.147.*) 于 2006-01-10 16:45:50 发表的评论:

舆论就是好,至少能把这个事情提出来,让大家分辨是非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8楼 和讯网友 218.17.22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05:14
毕竟,党的权威是第一位的。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39楼 和讯网友 220.162.10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28:25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18.147.*) 于 2006-01-10 16:45:50 发表的评论:

舆论就是好,至少能把这个事情提出来,让大家分辨是非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0楼 和讯网友 220.162.109.*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29:12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1楼 和讯网友 220.198.91.*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32:36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18.147.*) 于 2006-01-10 16:45:50 发表的评论:

舆论就是好,至少能把这个事情提出来,让大家分辨是非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2楼 和讯网友 220.198.91.*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35:09
以下是引用 zhiqiangsky 于 2006-01-10 18:54:37 发表的评论:

太棒了,关键是最后一句话,简直是点睛之笔啊。这年头,连法官都不能自保,独立司法权看来没有很好体现。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3楼 和讯网友 61.173.3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38:12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11.157.217.*) 于 2006-01-10 14:39:51 发表的评论:

形势很好啊同志们,加油努力啊,司法战线上的一部分同志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4楼 和讯网友 61.173.37.*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39:57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5楼 和讯网友 218.18.4.* 发表于 2006年1月10日 22:46:02
娄底纪委肯定有问题,应该继续一查到底!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6楼 和讯网友 61.51.100.* 发表于 2006年1月11日 01:34:14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221.237.244.*) 于 2006-01-10 17:48:09 发表的评论:

好!!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为据,向上级纪委控告娄底市纪委对批评、检举进行阻挠、压制的违纪事实,以讨回正义。

支持!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7楼 和讯网友 221.193.27.* 发表于 2006年1月11日 06:13:12
为什么党的干部这么怕,说明什么呢?党大于一切还是法律呢?权权,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8楼 和讯网友 218.23.3.* 发表于 2006年1月11日 07:48:11
这个娄底纪委肯带有问题。为什么对屡次举报的问题不查处,在问题被公开化以后、盖不住的情况下才立案?在会议上揭露问题,是一种无奈之举,但毕竟是一种正义行为,不过是影响了一次政治学习。不按某些人的旨意办事,打乱了表面的平静,影响了地方的“形象”就要给你一点颜色看看——这就是某些人的心态。这些头头脑脑都是沆瀣一气——吃一块的。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49楼 和讯网友 218.4.47.* 发表于 2006年1月11日 08:49:59
yes!
删除 快速回复 引用 举报     50楼 和讯网友 218.26.162.* 发表于 2006年1月11日 08:54:59
以下是引用 和讯网友(ip:60.214.102.*) 于 2006-01-10 17:57:10 发表的评论:

反腐败反到这个地步,成了“反腐败人人喊打了”。呜呼哀哉。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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