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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亿打工者的养老与医疗保险的大事决不能再拖!!!

举报删除 精华 加锁 置顶 快速回复 引用   楼主 118.26.172.*发表于 2008年1月11日 11: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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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强力向全国人大呼吁,抓紧制定并立即实施国家社会保障法,它将关系到上亿打工者的养老与医疗保险的大事,再拖几年十几年将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的大难题,它是一个将会出大事的大问题.
指望地方政府小修小补来解决此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由于为了维护本地的利益,它根本不可能解决跨地区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续接问题,所订的条款,无非是想交钱的人越多越好,而年老后付养老金的人越少越好,上海的居住证就是一个极坏的例子,一个为上海工作了几十年并上交了几十年的养老金的人居然好意思叫此外藉人60岁后必须回户籍属地去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即便将是个人及单位所交部分全都转到户籍属地,我看是户籍属地也不一定肯接受,他一辈子所交的税利你转不转?养老金的待遇按上海还是原籍?在这一点上说句公道话,深圳至少比上海做的人道一点,它至少承诺在深工作15年即可享受深圳的养老金,尽管有没有户籍还是差了一大截。
政府不能光在口头上老是在讲要公平公正,要为弱势群体办事,而这样重大的事却一拖再拖,据说因涉及到各地区的利益很难办,但这决不是理由,按跨地区劳动者在各地年限比例分担便可,几年前本人即有此想法,最近在网上也看到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具体办法,大同小异,各地区谁也休想占便宜,更不能让落后地区及打工者吃亏。
侵吞或截留打工者的应得的养老金,应提高到侵犯个人财产的法律高度来认识,在这点上,各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应有高度认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在此事上更不应该无所作为,同工同酬同样也必须在非本地户籍养老金问题上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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